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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赖”家藏佩奇?执行法官变身“卖猪郎”
近日,江津法院执结一起生猪买卖纠纷案件,被执行人以生猪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清偿购猪款,一件因买猪而起的执行案件,因法官“卖猪”顺利执结。
近日,袁某琴向执行法官反映发现袁某辉家里养有数头生猪,请求恢复案件的强制执行。接到线索后,执行法官立即赶赴袁某辉住处查明情况。到达时,执行法官便发现袁某辉和其妻子正在准备喂猪的红薯,随后在其猪棚里发现母猪1头,生猪8头,还有10余头小猪崽。
Q:
执行法官
有这些猪,为什么不还钱?
猪崽崽和房子不是我的!
最终,袁某辉迫于压力同意履行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抵偿协议,以生猪来抵偿尚欠购猪款。执行法官遂在市场上对生猪价格进行了解,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,最终确定以20元/斤的价格进行抵偿。
随后,执行法官当场联系生猪收购商赶往执行现场。收购商当场收购了袁某辉的2头生猪共计9000余元。得到卖猪费用后,袁某辉当即将所欠购猪款支付给了袁某琴。
至此,申请执行人的案款全部得到兑现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佩奇OS:
现在这个年代,
执行法官也太厉害了!
供稿:唐攀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